索 引 号:732453021/2019-0002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二七区马寨镇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15 | 发布日期:2019-11-1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每年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为省政府公布的森林防火紧要期。为了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和群众安全,确保森林防火工作的有序、有效开展,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总体方针,落实“常年抓,规范管,严责任,不出险”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森林防火条例》、《河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和《二七区护林防火应急预案》等政策法规,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强化宣传教育、周密预防、快速反应、有效扑救的各项措施,确保实现全镇无重大森林火灾目标。
二、工作目标
全镇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力争实现“三无”:无重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无火烧连营。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1‰以下,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不低于95%,森林火灾5小时内扑灭率不低于95%。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制度
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对全镇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各村、社区书记、主任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负总责。镇政府负责全镇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组织、实施、调度、检查、火灾案件查处和森林火灾统计;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镇、村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责任书,严明责任和奖惩。镇政府各成员单位及村(社区)要严格依照《河南省森林防火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在防火紧要期内,要确保领导带班和24小时专人值班,主管领导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确保通讯畅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相关领导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扑救,同时将火情报告镇值班室(电话:67860433)。
(二)突出重点,严把死守
一是突出把好农林、村林交错地带和坟头分布区域、林下枯草较厚区域、游客集中的交通不便区域等重点部位,设立警示标志,公示相关责任人,做到心中有数,重点时期死看硬守。二是突出把好元旦、春节、“五一”黄金周以及祭祀活动集中的清明节、农历的“七月十五”和“十月一”等重点时期,对重点区域、零散坟头和旅游景区重点防范,确保监控到位。三是突出把好森林防火的宣传教育、野外火源的依法管理、防扑火队伍装备及基础设施建设、林火的科学扑救等重要环节,严密组织,精心安排,利用一切形式和措施保证落实到位。四是突出把好痴呆傻等智障人员、中小学生、林区写生和旅游人员、林区生产人员等重点人群,对其强化宣传教育,严密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不漏一人。
(三)广泛宣传,造势聚力
镇中心校要对辖区师生尤其是林区师生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在森林防火紧要期每月安排不少于1课时的专题课,并灵活多样地组织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民政所要在林区广泛宣传文明祭祀新风,重点管控好林区的公墓陵园,防范因坟头烧纸、焚草、放炮等引发的火灾隐患;农业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等部门要加强对林区所管辖行业单位的防火宣传教育,设立必要的警示标志;镇政府制定可行的宣传方案,利用会议、广播、标语、宣传画、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在辖区围绕森林防火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出动宣传巡逻车,安排专兼职巡护员,设立警示碑牌,粉饰墙体宣传画,发放防火宣传品;林区每个村、社区要制定有关森林防火专门的村规民约并予以上墙公布,同时重点开展反面典型案例教育,震慑违法违规纵火分子,真正使森林防火知识在林区家喻户晓。
(四)严控火源,消除隐患
森林防火期紧要内,禁止一切非生产性野外用火。确需野外生产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经区政府批准,并严格落实防火安全措施。凡在林区建设各类工程、设施,必须坚持防火设施与工程建设“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各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儿童和痴、傻、呆、哑等非正常人登记造册,明确专人监护,家中无监护人的,由村、社区指定专人监护;要对辖区内的坟头登记造册,明确责任主体;要对辖区经常性地开展各类火灾隐患的排查处置,难以处置的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严防各类火患。各村、社区及林区经营单位都要明确具体的专兼职巡护员,明晰职责,昼夜巡护。镇政府要对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和野外用火情况进行经常性督导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五)精心组织,强化扑救
坚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则,切实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工作。要建立完善防控扑救体系,各村、社区要建立20人以上的群众性扑火预备队伍,队员要登记造册、备案立档,保持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要强化扑火技能和身体素质的训练,利用以会代培、发放资料、播放光盘、实地演练等有效形式,进行经常化培训,增强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战斗力。各扑火队由组建单位直接调度使用,跨村、社区的扑火队由镇政府统一调动使用。镇政府要建立物资储备库,加强扑火物资储备,明确专人负责,并对通讯设备、扑火机具等进行经常性全面检修。火灾发生后,镇、村、社区防火组织要立即组织扑救,并同时上报区防火办。扑火工作实行“一岗双责”,镇长、村、社区主任,既是行政首长又是扑火队长,一旦发生火情,都必须立即赶赴火场组织扑救。重点林区发生森林火灾,镇政府领导要立即赶到现场,马上进入各自角色,组织指挥扑火工作。要强化白天火扑救,坚决杜绝夜间火、过夜火,高度重视森林火灾扑救安全。
镇政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完善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各村、社区森林防火工作分管领导、联络员的名单和联系电话请于2019年11月30日前报镇农业服务中心(204房间,电话:67860432 邮箱:mazhainongb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