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9485648/2019-0015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 | 关 键 词:公告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18 | 发布日期:2019-11-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助推航空港实验区经济高质量发展,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定于2019年11月25日开通办理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及人事代理相关业务。
一、服务对象
1、户籍在航空港实验区或在航空港实验区就业创业的个人。
2、在航空港实验区注册运营的企业、单位。
二、服务内容
根据国家有关人事政策和法规,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对其人事业务、人事档案及相关事宜进行集中、规范、统一的社会化管理和系列服务。具体包括:档案的接收和转递;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和归档;档案的整理和保管;为符合相关业务规定的单位提供查(借)阅服务;依据档案记载出具存档、经历等相关证明;为相关单位提供入党、参军、录用、出国(境)等政审(考察)服务;职称管理及集体户口管理等。
三、业务流程查询
河南政务服务网: http://zzhkg.hnzwfw.gov.cn
四、办理地点
航空港实验区新港大道与S102交叉口南50米政务服务大厅一层D区4012窗口。
五、办理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
六、联系电话
0371-60890192
七、收费标准
免费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