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356187048/2019-00062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 | 关 键 词:环评,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18 | 发布日期:2019-11-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19-11-18 | 废止日期:2019-11-22 |
2019年11月18日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2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通嘉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项目 | 郑州市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州片区白佛南路北、博学路东国家质检中心郑州检测基地 | 河南通嘉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河南正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南通嘉质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是经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和河南省财政厅批准由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和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建设的专业从事材料阻燃、防火性能、建筑构件防火性能等产品质量的检验、检测、认证、技术咨询和标准化技术培训业务,项目拟投资1800万元,租用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国家质检中心郑州检测基地E3实验楼四楼和五楼501室,租赁面积1205.5m2。 | (1)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配置溶液、试验检测时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考虑乙醇挥发气等。项目乙醇的使用量为3L/a,约2.367kg,该废气经通风橱集中收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实验楼窗外排放,排放浓度1.06mg/m3,排放速率0.002kg/h,本项目收集的乙醇废气按非甲烷总烃计。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及《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中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本项目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依托河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化粪池处理后经污水管网进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排放,最终排入贾鲁河,因此,项目运营期废水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营运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通风橱风机的运行噪声等。通风橱以及其他设备仪器(包括产噪设备)均设于实验室内,所有设备经墙体屏蔽、距离衰减和绿化隔离作用,边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昼间60dB(A)和夜间50 dB(A)标准要求,环境噪声不会周围环境有明显影响。 (4)固废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样品制备和试验检验后的剩余样品和废弃样品、试验废液及少量清洗废水、员工生活垃圾等。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后,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剩余样品和废弃样品交由送检单位回收处理;试验废液及少量清洗废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妥善的处理和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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