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张淑净等六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环保管控工作”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结合我局职责答复如下:
一、今年秋冬季应急管控工作开展情况
(一)修订出台《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和《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新版《预案》将我市空气重污染预警由过去的4个级别调整为3个级别,取消了之前的蓝色预警。新版《预案》进一步细化了污染管控措施,根据源解析结果或污染物排放构成选取应急管控重点对象,建立环境应急管控差别化执行机制,应急减排分门别类提出切实有效、便于操作的减排措施。
(二)坚持会商制度,成立联合技术组,及时对大气污染过程的趋势进行分析和研判,对未来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进行预测预报,提前发布预警信息。重污染天气响应期间,加大会商频次,由每日会商一次加大为每日会商两次;密切关注空气质量,根据重污染天气变化,实时会商。
(三)切实做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争完成生态环境部和省政府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全面完成冬季清洁取暖、工业污染深度治理任务,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工业炉窑和重型柴油车综合整治,持续强化扬尘污染防控、秸秆禁烧等面源污染防治,突出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和工业企业错峰生产。
(四)深入推进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根据区域传输影响,对产业布局与发展规模进行统一规划,实现空间差异化发展。在产业结构调整、重点工业源管控、秸秆禁烧、油品质量升级、散煤整治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积极组织和参与区域空气质量监测预警、重污染天气应急联动、区域交叉执法与联合执法、环评会商等工作;建立重污染天气预警和应急响应信息的通报机制,多区域开展应急联动、联合应对,降低区域污染物排放。
(五)重污染应急管控期间,我市部分工业企业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主动将管控措施从限产提高到停产,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物排放;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并主动参与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二、就您关心的几个问题的补充说明
耐材行业属于非金属矿物制品业,根据《郑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8年修订)》,今年秋冬季应急管控期间,耐材行业管控要求为:预警期间停止原料破碎、筛分,炉窑停止进料、压火。为鼓励企业工序升级、应用新的治理技术,我们根据企业自身实际,对污染绩效水平高的企业,采取了停产1个月或不予管控的措施。
今年,市环境攻坚办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我市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清单重新修订,重污染天气管控期间,按照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差别化管控。为真正落实“双统筹、双促进”要求,避免“一刀切”,市环境攻坚办根据企业自身情况,细化在不同预警级别下的应急减排措施、停产生产线和工艺环节,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将减排措施具体到生产工艺环节,实行“一厂一策”,确保措施能落地、可操作。对行业内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原料)或污染防治设施,污染排放绩效水平明显好于行业内其他企业,且经环保部门或相关部门核定的,少限产(错峰)或不限产(错峰)。
今年,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千名专家进百县帮万户”绿色发展服务活动,专家团队与企业结成帮服对子、把脉问诊,深入了解企业面临的污染治理难题,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指导企业制定“一厂一策”,为企业转型升级、超低排放改造提供了科技支持和决策建议。
下一步,市环境攻坚办将进一步完善污染排放绩效水平考核体系,精准发力,提升监管的效率和专业化程度,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原料)或污染防治设施,对污染排放绩效水平高的企业少限产或不限产。
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环保部门的监督管理,更离不开政府各部门的共同协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我们相信在您的支持和参与下,我市的环境质量将得到更大的改善。
再次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
2019年4月23日
联系单位: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450007
联 系 人: 刘新涛 电 话:67122251
抄 报:市人大、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