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新郑市高度重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广泛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农民合作社法》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发展政策、法律法规,强化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工作,通过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造农业经营新体系。
一是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全年新发展家庭农场11家,培育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家。全市家庭农场累计达59家,家庭农场成为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新生力量;二是大力培育发展农民合作社,农民组织化程度日益提高。全年新发展农民合作社8家,培育郑州市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4家。全市农民合作社总数达420多家,社员总数达2.68万户,极大地提升了农民组织化程度;三是大力清理整顿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工作。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林业、税务、供销、金融等单位印发了《新郑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空壳社”专项清理工作方案》,在全市开展了“空壳社”清理工作,共清理“空壳社”200多家,营造出良好的农村合作发展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