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4984/2019-00105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审计局 | 关 键 词:审计 | |
文 号:牟审投报〔2019〕180号 | 成文日期:2019-11-20 | 发布日期:2019-11-20 |
体 裁:报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和《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中牟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并委托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自2019年11月19日至11月20日对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负责建设的韩寺镇南岗村日光温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中牟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工程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中牟县韩寺镇南岗村日光温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位于韩寺镇南岗村。主要施工内容为:新修5米宽水泥路552米,厚20厘米,面积2760平方米;新修6米宽水泥路85米,厚20厘米,面积510平方米;新增加施肥罐及过滤器12套,32PE管840米,16PE管9000米及相关配件。
项目立项批复文件牟扶贫〔2019〕5号。
(二)招标及合同签订情况
本工程由招标人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委托招标代理人北京华证鑫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对该工程进行了施工招标。中标单位:河南省东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价款:689000元。
(三)工程其他相关情况
实际开工日期:2019年5月5日,实际竣工日期:2019年6月5日。
参建单位:建设单位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施工单位河南省东旗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设计单位河南晟丰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中牟县建设工程监理公司。
二、工程投资情况
经审计,中牟县韩寺镇南岗村日光温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结算价685589.13元。
详细审计结果见附件: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竣工结算审核报告DCZX-2019-782号。
三、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中牟县韩寺镇人民政府提供的韩寺镇南岗村日光温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工程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工程投资及管理情况;工程资料提供基本完整,但存在多报工程款的问题。
四、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多报工程款3404.06元。
经审计,中牟县韩寺镇南岗村日光温室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送审结算价688993.19元,审定685589.13元,审减3404.06元,核减率0.49%。
上述行为,违反了《河南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2014)及其配套执行的文件、《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政部、建设部〔2004〕369号)之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对多报的工程款予以调减。
五、审计建议
建设、施工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竣工图纸、招投标书、施工合同等工程资料,据实编制工程竣工结算书,不得高估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