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6664/2020-00008 | 主题分类: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政策法规/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人事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18 | 发布日期:2019-11-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政策依据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的意见》(郑发〔2015〕9号)和《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郑发〔2017〕23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引进培育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 “智汇郑州· 1125 聚才计划” 项目实施办法 (暂行)的通知》(郑政办〔2017〕121 号)等相关文件精神。
二、主要内容(创新创业部分)
《办法》共十章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共3条。
主要明确制定依据、目的和资金来源等内容。
第二章,共2条。
主要明确政策适用范围及产业领域。
第三章,共3条。
明确政策扶持范围、人才类型和人事劳动关系要求。
第四章,共1条。
明确对入选“智汇郑州1125聚才计划”等市级以上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的扶持标准(由县科技工信部门负责落实)。
第五章,共1条。
明确对人才在体检、子女教育、“五险一金”方面的政策福利(由县卫生、教育、社保、医保等部门负责落实)。
第六章,共5条。
明确对人才在住房方面的政策福利(由县房管部门负责落实)。
第七章,共1条。
明确县域高等(职业)院校、培训机构对园区企业专业技能人才培育方面的奖励标准。明确经我县培育认定的国家“万人计划”、河南省“百人计划”等高层次人才的奖励标准。明确县域内设立博士后工作站的奖励标准。(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落实)
第八章,共1条。
明确对在海外或发达地区设立人才服务平台、人才工作联络站的机构等机构的奖励标准。明确对大型人才招聘会和峰会、论坛等活动、创业交流活动的补贴标准。(由县人社部门负责落实)
第九章,日常管理,共2条。
第十章,附则,共1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