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6664/2020-0000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其他 | |
发布机构:中牟县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其他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18 | 发布日期:2019-11-2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一、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产业发展水平,增强行业创新能力,打造产业群集,加速形成以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汽车后市场、生物制药、医疗器械为主导的高端制造业;以文化创意旅游业、商贸物流业、科技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以休闲观光农业、高效生态农业为主导的都市生态农业的产业发展格局,不断提升全县产业发展水平,为全面建成都市田园新城奠定坚实的产业基础。
二、主要内容
《意见》共十一条
第一条:主要对发展楼宇经济提出概括性扶持意见建议,明确扶持的对象和目的。
第二条:主要对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提出概括性扶持意见建议,明确扶持的对象和目的。
第三条:主要对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提出概括性扶持意见建议,明确扶持的对象和目的。
第四条:主要对支持特色商业街区建设提出概括性扶持意见建议,明确扶持的对象和目的。
第五条:主要对推动产业园区发展提出概括性扶持意见建议,明确扶持的对象和目的。
第六条:主要对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引进培育提出概括性扶持意见建议,明确扶持的对象和目的。
第七条:明确了扶持资金方式、范围,确保资金扶持规范、有效。
第八条:明确了申报企业的方位、标准、要求。
第九条:明确了扶持政策的约束性条件。
第十条:对其他特殊情况进行了解释、说明。
第十一条:明确了实行期限和开始时间,并对其他情况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