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79123/2019-00001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1-22 | 发布日期:2019-11-22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近期,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预包装食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等28大类大宗食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样品442批次,初检项目合格样品43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1)登封市康家超市有限公司建功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涪陵榨菜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超标;
(2)登封市市区蒸尚鲜海鲜蒸菜馆销售的1批次牛蛙检出氧氟沙星超标;
(3)郑州市溢生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纯净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4)郑州市大熊山饮品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检出铜绿假单胞菌超标;
(5)登封市兆佳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1批次特价香蕉检出吡唑醚菌酯超标;
(6)登封市伟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中华鲟(生)检出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超标;
(7)登封市嵩山少林塔沟武术学校(18号餐厅)使用的1批次鸡精(调味料)检出谷氨酸钠和呈味核苷酸二钠超标;
二、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食品,登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经营单位所在地嵩阳所、中岳所、徐庄所、少林所对涉及单位依法处理,责令其查清不合格产品批次、数量、流向,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批次的不合格食品时,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1.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表
2.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表
2019年11月2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