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昌隆耐火材料厂年产5000吨耐火材料脱硫脱硝及烟气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达标排放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416264958/2019-00256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19-11-26发布日期:2019-11-2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昌隆耐火材料厂年产5000吨耐火材料脱硫脱硝及烟气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达标排放改造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19年11月26日-2019年11月29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昌隆耐火材料厂

年产5000吨耐火材料脱硫脱硝及烟气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达标排放改造项目

登封市大冶镇吴家村

河南东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386万元,利用原厂内东侧空闲场地进行本次炉窑尾气脱硫、脱硝及除尘改造,自动配料系统改造,位于原有生产车间内,本次不新增用地,主要建设脱硫、脱硝、除尘等装置,主要工艺为烟气—脱硝—脱硫—除尘—排放。  

 

运营期:

   1.废气:骨料、粉料、压砖粉尘、搅拌粉尘,混料粉尘等,采用全密闭 集气管道 袋式除尘器处理,经28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郑州市 2019 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耐材行业”限值;配料粉尘经自带除尘装置处理后,车间外排;炉窑尾气经“SCR脱硝 钙钠双碱法脱硫 湿电除尘”工艺处理后,由28m排气筒(2#新建)排放。满足《河南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15)其他炉窑的限值,同时满足《河南省2019年工业炉窑污染治理方案》中耐材行业限值要求。同时满足《郑州市 2019 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耐材行业限值要求。

   2.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市政管网排入大冶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车间封闭、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其声源值可降低至60~70dB(A),四周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脱硫石膏,暂存后定期外售;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回用;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


附件
  • 登封市昌隆耐火材料厂年产5000吨耐火材料脱硫脱硝及烟气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达标排放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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