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月份荥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2%

索 引 号:005291388/2019-00121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荥阳市统计局关 键 词:工作动态
文    号成文日期:2019-11-28发布日期:2019-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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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月份荥阳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9.2%

 1-10月,我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5.9亿元,同比增长9.2%,总量居郑州六县市第4位。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27.2亿元。

一、基本生活品类商品零售额平稳增长

 1-10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基本生活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4亿元,同比增长6.4%。其中服装鞋帽针织品类增长5.9%,日用品类增长26.1%。

二、居住类商品销售下滑

 1-10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居住类商品实现零售额1.6亿元,受“煤改电”家电补贴政策因素影响,全市补贴台数较上年减少2万台,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同比下降56.1%。

三、交通类商品销售回暖有望

 1-10月,受汽车市场基本饱和等因素影响,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中,交通类商品实现零售额6.1亿元,同比下降8.1%,石油及制品类商品摆脱前8个月的低谷,同比增长27.6%。

四、文化体育娱乐用品类商品零售额保持良好势头

1-10月,从我市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法人单位销售类别看,文化娱乐体育类实现商品零售额3242万元,同比增长20.9%。其中,体育娱乐用品类同比增长0.3%,书报杂志类同比增长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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