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登封市乾丰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40万吨煤矸石及矿渣废石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416264958/2019-00268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 键 词: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9-11-29发布日期:2019-11-29
体    裁生效日期:2019-11-29废止日期:2019-12-10
登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 《登封市乾丰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40万吨煤矸石及矿渣废石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19年12月   2日——2019年12月4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登封市乾丰建材有限公司

   

年加工40万吨煤矸石及矿渣废石项目

   

河南省郑州市登封市徐庄镇高坡村十组

   

河南首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登封市徐庄镇高坡村,项目占地11133.89平方米,总投资150万元,建成后建成年加工利用40万吨煤矸石及矿渣废石。生产工艺为外购原材料→振动给料→锤式破碎→振动筛分→入库

   

1、废气

(1)破碎、筛分粉尘:在振动给料机和锤式破碎机上方设置密闭集气罩,振动筛单独设置密闭集气罩,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风机输送至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分别通过2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且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工业企业烟气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³。

(2)钢板库粉尘:设置一套仓顶布袋除尘器,粉尘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表2标准限值的要求,且同时满足《郑州市2019年工业企业深度治理专项工作方案》中工业企业烟气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mg/m³。

(3)原料及成品堆场采取地面硬化,厂房密闭;通道口安装卷帘门、推拉门等封闭性良好且便于开关的硬质门,在无车辆出入时将门关闭,保证空气合理流动不产生湍流;车间四周及上部均匀安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雾化喷头间距不应大于5m),受料仓上方加装固定的喷干雾抑尘装置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

2、废水

(1)车辆冲洗废水:在厂区出入口处设置车辆冲洗水沉淀池,车辆冲洗用水循环使用。

(2)生活污水:厂区建设一座化粪池,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运肥田,不外排。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锤式破碎机、振动筛、振动给料机等机械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基础减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确保四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废

除尘器收集粉尘回收后作为粉料产品外售,沉淀池沉渣与产品一起外售;生活垃圾产生量集中收集后由市政部门进行处理。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二楼环保局窗口(452470)


附件
  • 登封市乾丰建材有限公司年加工40万吨煤矸石及矿渣废石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 标签: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