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2019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索 引 号:005295119/2019-00113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发布机构:中牟县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文    号成文日期:2019-11-29发布日期:2019-12-02
体    裁生效日期:2019-12-02废止日期:2019-12-08
中牟县2019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财发〔2019〕6号)和《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中央财政农产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豫农财务〔2019〕38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实施我县2019年家庭农场发展项目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围绕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支持适度规模经营,结合发展“四优四化”和两个转型升级,助力脱贫攻坚,加快培育我省家庭农场。通过财政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发展,鼓励其有序流转土地、健全管理制度、应用先进技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标准化生产、购买社会化服务等,推动发展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同时,继续做好典型家庭农场发展监测工作。

二、扶持对象

2019年全县家庭农场发展资金共扶持家庭农场2个。以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为主,每个家庭农场10万元,扶持一批规模适度、管理规范、效益稳定的家庭农场,打造一批先进典型和亮点,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

三、扶持方向

(一)生产基地建设

1、种植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制订和实施生产标准与技术规程,引进与推广良种良法;兴建温室大棚;标准化生产基地设施建设,购置小、微型灌溉设备;大型农业生产机具设备、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仪器购置等。

2、渔业标准化养殖基地建设,包括购置相关设备等。

(二)市场营销能力建设

拓展产品市场。兴办产地批发市场和交易市场,购置相关设备;在城市超市租用专门柜台直销等销售网点建设;举办或参与产品展览展示推介等市场营销活动。提升产品品质,实施品牌战略,拉长产业链条,兴办加工实体。开展农产品初加工,建设仓储、加工等厂房以及购置相关设施设备等。

(三) 创新试点。开展电子商务等营销业态创新。

(四) 购买社会化服务。通过农业生产托管等形式,购买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作业的社会化服务。

(五) 发展监测。做好典型家庭农场发展监测工作。

家庭农场发展资金不得用于招待费、办公费、发放工资补贴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支出。

四、项目管理

(一)细化实施方案。根据任务清单结合本地实际,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方式,优化财政资金使用机制。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二) 强化政策公开。要及时将财政政策措施和本级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规定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的公开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多种渠道方式宣传解读政策,使广大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基层干部准确理解掌握政策内容,积极营造有利于项目执行的良好氛围。

(三) 注重调度督导。要将补助对象纳入农业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息直报系统管理,指导家庭农场做好填报工作。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按照上级要求上报绩效评价报告、任务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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