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农委对全市农业企业“三散”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 索引号:005253963/2019-0063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
  • 关键词:政务,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19-12-02
  • 发布日期:2019-12-0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农委对全市农业企业“三散”污染治理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11月25日至27日,市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领导小组在市农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曹东坡带领下,先后深入到荥阳、巩义、登封、新郑、新密等县(市),对18家蔬菜种植、菌类种植、禽类养殖、木材加工、农机回收点等农业企业“散乱污”治理情况进行了抽查督查,重点查看了“双替代”(经营者要在生产中使用电和气替代煤)推进落实情况。

      督察组一行主要采取查阅企业台账、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现场查看企业设施改造和企业运行情况等。曹东坡强调,一是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坚决扛起打赢蓝天保卫战的政治责任;二是加大执法力度,农业部门要围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重点任务,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落实到位;三是注重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农委要加大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宣传力度,要在农村人口居住村庄、社区,农业企业集聚区等地方,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发放宣传页等方式方法加大宣传力度; 四是各级农业部门要给农业企业搞好服务,解决他们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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