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16号(​总第194号)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财务 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 索引号:005252696/2020-00004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政府财政审计
  • 发布机构:郑州市审计局
  • 关键词:审计
  • 文号:2019年第16号
  • 成文日期:2019-12-05
  • 发布日期:2019-12-05
  • 体裁:公告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2019年第16号(​总第194号)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财务 收支审计结果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公告)

    2019年第16号(总第19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郑州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19年8月1日至9月6日,对郑州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201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为参照公务员管理正县级财政全供事业单位。

    主要职能:承担市重点项目建设和国家与省重点建设在郑项目的协调服务、督查督办、综合考评及全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国家、省重点建设在郑项目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办理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开工报告工作;承担市重点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备案工作;组织开展全市重点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稽察;依法对全市重点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承担全市建设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承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综合处(挂法规处牌子)、工程协调处、工程协调二处、工程监督处、安全监督处、代建制处、稽察处和并联审批处。核定人员编制75名,实有人员75名、离退休人员3名。

    (二)财政收支情况

    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2018年经费总收入为19288.69万元,总支出19289.2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8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27万元。收入全部财政拨款,支出主要为公用和单位运行消耗。收入、支出中含财政划拨2018年度安排代建项目基本建设支出17474.79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收支情况。

    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2018年度“三公”经费、会议费及培训费收支情况:公务接待费预算收入0.6万元,实际支出0.23元;公务车辆维修费预算收入29.5万元,实际支出22.34万元;无公务出国事项。会议费预算收入13.28万元,实际支出6.37万元;培训预算收入34万元,实际支出33.35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提供的会计资料和其他证明材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8年度财政财务收支状况。会计处理基本符合相关财务规则和财务制度,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财经法规的规定。内控制度基本健全,运行部分有效。但在财务报销活动中还存在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需要加以纠正。

    三、审计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原始凭证不合规

     经审查,市重点项目中心支出会议存在无原始明细清单、无电子结算单及无领取人员名单等问题。

    1.支出会议费无原始明细清单、无电子结算单14750元。

     经审查,2018年3月、10月分别支出会议费7700元、3550元及3500元。总计14750元,无明细结算单。

    2.发放实物无领取人员名单41500元。

    经审查,2018年12月支出元旦长跑人员服装费41500元,无领取人员名单。

    (二)无原始凭证支出

    经审查,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2018年12月第98号凭证、12月第100号凭证分别支出差旅费160元、140元。总计300元,无原始报销凭证。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郑州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建议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应结合本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情况,加强会计基础法规意识,进一步提高会计工作能力;严格财务结算报销制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财务活动规范完整。做到财务收支活动真实、合法、完整。

    五、审计整改情况

    审计期间,市重点项目建设办公室已按审计要求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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