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物流与口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推动国际物流中心建设;拟订全市物流与口岸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协调、指导全市物流业发展工作,研究分析物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营造统一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口岸发展规划和年度开放计划;组织验收和审查报口岸的开放与关闭;监督检查和协调口岸检查检验单位的有关工作。
(四)组织拟订全市物流集中发展区及重大物流项目规划;负责物流发展的指导、协调和服务;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
(五)组织拟订国际多式联运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涉及国际航空、铁路、公路等物流通道的开通。
(六)协调推进公共口岸服务体系、海关特殊监管区、口岸政策功能区的建设与发展,组织、协调口岸管理工作。
(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