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32835/2019-00047 | 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业务信息/文物保护单位管理 | |
发布机构:登封市文化和旅游局 | 关 键 词:文物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2-06 | 发布日期:2019-12-0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国务院关于文物消防安全相关指示批示精神,通过前期对各文管所消防器材缺失、损毁情况的排查、上报、协调,自12月2日起,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各文管所的消防器材进行更换,截止12月6日,嵩阳书院、启母阙、少室阙等12个文管所共更换97个5公斤灭火器、8个8公斤灭火器箱子、96个5公斤灭火器箱子及10个手推式灭火器。此次灭火器由4公斤更换到5公斤,主要是从文保单位的需求出发,严格按相关规定、规格配备,不但保障了各文保单位的日常消防安全,更为行业安全提供了夯实基础。
一直以来,市文化和旅游局把文保单位消防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定,督促做好消防器材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