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564/2019-0017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荥阳市王村镇人民政府 | 关 键 词:综合,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2-10 | 发布日期:2019-12-1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2月4日上午,王村镇派出所干警王旭东来到留村村委为干部群众开展法制教育宣传活动。
这次法律教育宣传活动主要以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房屋拆迁引起的财产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医疗纠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伤害赔偿纠纷为主要案例,通过详细讲解真实案例,依据法律条例进行了认真分析与讲解,干部和群众边听边记,纷纷表示法律宣传很有必要。
法制宣传教育既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措施,又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任务,通过普法宣传,使干部群众懂法、守法熟悉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养成人人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观念和习惯,同时要求党员干部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同违反宪法法律和破坏社会主义法制的行为作斗争,以保证群众的公共利益与社会主义建设改革事业的顺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