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302980/2019-0001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信息公开,指南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2-11 | 发布日期:2019-12-11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登封市审计局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工作机构
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受理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办公室。
办公地址:登封市颍河路中禾商务广场A座10楼
办公时间: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71-62862590
通讯地址:登封市颍河路中禾商务广场A座10楼
邮政编码:452470
电子邮箱:dfssjj@126.com
二、目录编排体系
1.本信息公开目录使用电子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序号、索引号、信息内容、公开形式、生成日期、发布机构、详细信息。
2.公开范围。公开信息的目录。 1.索引号。索引号是为方便信息索取所编排的信息编码。每条信息有唯一的信息索引号。信息索引号由“地区及部门编号”、“信息分类号”、“信息生成年号”、“信息顺序标号”四组代码构成。
3.公开形式。公开形式是指政府公开信息的种类,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于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登封市审计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申请人可以在本机关的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网站地址为:http://www.zhengzhou.gov.cn;指定地点为:登封市颖河路中禾商务广场A座;公开时间为:网上 24 小时公开,指定地点为工作时间;联系电话:62862590 。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以及党报党刊、广播、电视等其它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主动公开范围的市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依申请公开
(一)提出申请
填写《登封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1),《申请表》可在受理机构领取,具体提出申请的方式有三种:
1.信函方式:申请人可以用EMS或者挂号信进行申请,请务必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并提出详细的联系方式。
2.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dfssjj@126.com.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面提出申请。
(二)申请的处理
1.审查。本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申请人单件申请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申请的处理。本机关对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应该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个工作日。
(1)所申请公开信息已经主动公开的,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径;
(2)所申请公开信息可以公开的,向申请人提供该政府信息,或者高者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方式、途径和时间;
(3)行政机关依据本条例的规定决定不予公开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应说明理由;
(4)经检索没有所申请公开信息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所申请公开信息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负责公开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能够确定负责公开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属于行政机关公开的;
3.答复方式。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 还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