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F70640037/2019-00058 | 主题分类:农业、畜牧业、渔业、林业、水利、粮食/畜牧业/业务信息/动物防疫 | |
发布机构:中牟县畜牧中心 | 关 键 词:畜牧业,畜牧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2-18 | 发布日期:2019-12-18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根据《郑州市畜牧局关于做好生猪运输车辆备案等有关工作的通知》(郑牧医﹝2018﹞43号)文件精神,近期,县畜牧中心加强生猪运输环节监管,在全县范围内展开2020上半年生猪运输车辆备案工作。
一是要求备案申请者递交相关材料,包括备案车辆营运证、机动车行驶证、备案车主身份证、工商营业执照、车辆照片等,并留存相关复印件;二是现场审查备案申请者车辆情况,包括清洗消毒设备、车辆载重是否与运输生猪数量相适应、车厢及底部防渗漏情况以及其他保障动物防疫的设施设备。对资料欠缺的,告知当事人补充完整后再受理;对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要求当事人做好车辆整改、设施设备配备等工作。
截止目前,全县已现场查验办理10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