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1097/2019-00036 | 主题分类:财政、金融、审计/审计/业务信息/其他 | |
发布机构:荥阳市审计局 | 关 键 词:财政,审计,业务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2-19 | 发布日期:2019-12-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荥阳市审计局自2019年1月16日至2月20日对荥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13至2018年度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及职能
市人防办成立于2000年,2002年定为正科级单位,为市政府办挂靠单位。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3人,其中:在编人员9人、临时人员2人、借调人员2人。内设综合科、工程科、执法监察科3个科室。2016年12月设立二级机构荥阳市人防工程管理所。
主要职责是负责拟定全市人民防空建设规划,依法对城市和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管理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负责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开发利用和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落实人民防空要求工作;负责人民防空通讯、警报建设和管理;制定防空袭预案和各种保障方案并组织训练人民防空队伍;组织市人民防空演练;开展人民防空教育;管理人民防空经费和资产。
(二)2013至2018年账面反映资金收支情况
收入合计4531564.20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4065564.20元、拨入经费426000元、其他收入40000元。
支出合计4742679.54元,其中:事业支出4722679.54元、其他支出20000元。
2012年底结余348129.34元,2018年底结余137014元。
(三)止2018年底账面反映资产负债净资产情况
资产类合计2061011.20元,其中:银行存款137014元、固定资产1923997.20元。
净资产类合计2061011.20元,其中:非流动资产基金1923997.20元、财政补助结转117014元、非财政补助结转20000元。
(四)2013至2018年防空地下室项目建设情况
审批建设防空地下室项目200个,建设人防工程面积2050579.69平方米。
其中:2013年13个164527.88平方米、2014年47个496120.90平方米、2015年30个294445.15平方米、2016年27个266037.35平方米、2017年46个454093.28平方米、2018年37个375355.13平方米。
(五)2013至2018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情况
审批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项目99个,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共计82251696.98元。其中:2013年15个10531951.40元;2014年9个17766157.02元;2015年14个11876663.76元;2016年20个13573772.55元;2017年18个12911725.35元;2018年23个15591426.90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人防办提供的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2013至2018年度财政收支情况,各项收支基本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但在防空地下室建设及易地建设费征收和财政收支方面存在多征、缓征防空地下室项目易地建设费,以收代建防空地下室,支出手续不健全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多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649.50元。2013年,市人防办对郑州市商业技师学院公共实训基地多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3000元;2017年对郑州中海天然气有限公司科学大道加气站多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649.50元。
(二)缓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7083289.20元。市人防办缓征郑州大河专修学院新建教学楼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280628元,缓征10个月;缓征郑州市中森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意墅蓝山7期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1623354.30元,缓征9个月;缓征郑州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教学楼、学生宿舍等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4179306.90元,缓征23个月。
(三)以收代建防空地下室11042.02平方米。市人防办对五洲国际工业品博览城一期4层8幢、二期4层4幢、四期4层8幢,以收代建防空地下室11042.02平方米。其中:一期5317.50平方米,二期1608.37平方米,四期4116.15平方米。
(四)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审批手续及档案管理不规范。2017、2018年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审批档案中,存在大部分申报表无申报日期、建设单位委托办理人防工程的委托书无日期、建设场地人防工程确认表无人防部门意见、无日期及单位盖章等,审批档案散乱、未装订成册。
(五)财务管理不规范。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市人防办征收台账与交入市财政金额不符3677058.70元;支出手续不健全54300元;2013年至2014年公务接待支出均无接待对象、对方来函、陪同人员等接待明细,金额共计91253元;购置固定资产未增加固定资产核算39990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荥阳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多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问题,要求市人防办退还多征的费用;对缓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问题,要求市人防办人防办健全和完善内控制度;对以收代建防空地下室的问题,要求市人防办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执行上级文件规定,不得以收代建;对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审批手续及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人防办严格执行防空地下室建设和易地建设费审批制度,做到审批手续齐全,档案内容完整;对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市人防办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对原始凭证的审核,与市财政局认真核对账项,调查有关账项等。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荥阳市审计局建议:
(一)认真执行《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人防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豫防办〔2009〕100号)等文件规定,规范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严格按标准及时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二)制定和完善防空地下室建设审批和征收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的内控制度,促进我市人防工程建设。坚持‘以建为主,以收促建’的原则,不断增加城市人防工程防护面积,增强国防实力,促进城市建设,保障经济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加强财务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加强支出票据审核,强化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国有资产账实相符。
五、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止目前,市人防办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正在整改中,具体整改情况由市人防办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