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郑州市中原区城市改造办公室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批复》(中原编[2019]44号)的要求,将郑州市中原区城市改造办公室更名为郑州市中原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仍相当于正科级,事业编制19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经费实行财政全额拨款。主要职责:负责全域城市化建设项目各项手续办理的服务工作;收集、研究项目手续办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郑州市中原区城市更新发展中心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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