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37405256/2020-0006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郑东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2-17 | 发布日期:2019-12-20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成立郑东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57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力量,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经研究,决定成立郑东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法律宣传、法律援助等综合性公共法律服务;
(二)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告知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政策、救助帮扶途径及特殊人群帮扶等工作;
(三)积极为辖区内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法律顾问咨询;
(四)参与指导、考核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
(五)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法律服务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要团结协作、主动配合,以强烈的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积极履行职责,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持续、健康、良性发展。
(二)定期对值班人员参与接访接待工作的情况进行通报,内容包括参与的人次、出勤情况、出勤的效果、典型事例等;
(三)健全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流程、质量跟踪、信息反馈、舆情分析等工作制度,不断提高中心的规范化管理水平。
(四)提升能力。定期组织中心人员开展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牢固树立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和专业意识,熟悉业务技能,提高接访、咨询、处置、分析等工作能力,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五)拓展服务。加强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根据群众服务需求,不断创新服务方法,推出服务产品,拓展服务内容,深化服务效果。
郑东新区综治办
2019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