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办党组研究决定:
杨奇同志任秘书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张春波同志任人事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尹建乐同志任工程建设管理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曹向东同志任财务审计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蒋义杰同志任法规宣传处处长(试用期一年);
姬长青同志任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崔照波同志任机关纪委书记;
苑小萍同志任秘书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陈锦美同志任秘书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李钦同志任人事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从2019年12月19日起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