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中岳庙东西御碑亭及照壁保护维修工程顺利通过竣工终验

索 引 号:MB1632835/2019-00053主题分类: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文物/业务信息/文物保护单位管理
发布机构:登封市文化和旅游局关 键 词:文物
文    号成文日期:2019-12-20发布日期:201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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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中岳庙东西御碑亭及照壁保护维修工程顺利通过竣工终验

12月19日,登封中岳庙东西御碑亭及照壁维修保护工程顺利通过竣工终验。

中岳庙东西御碑亭位于中岳庙中轴线上峻极殿前东西两侧,建于清乾隆年间,东亭原名“御香亭”,西亭原名“御帛亭”,亭内分别立有乾隆十五年(1750)和乾隆四十八年(1783)高宗弘历御制诗碑,故通称为“御碑亭”。照壁位于神州宫门前,建于清代,整体呈“一”字型布局,硬山顶,灰筒瓦屋面,总高约4.68 米。

因两亭及照壁年久失修,均出现不同程度病害,2017年中岳庙委托南阳市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编制《登封中岳庙东西御碑亭及照壁维修保护设计方案》,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17〕828号文批准,河南省文物局豫文物世〔2017〕29号核准。

工程于2018年7月开工,2018年11月竣工。2018年10月26日,河南省文物局组织工程进行中期检查, 2018年11月27日,郑州市文物局组织专家进行了初步验收,工程质量合格。

2019年12月19日,河南省文物局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处处长王韬带领原河南省博物院副院长杜启明、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吕军辉、河南省文物建筑保护设计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余晓川三位文物建筑保护专家对登封中岳庙东西御碑亭及照壁维修保护工程进行竣工终验。专家组一行对维修后效果进行实地察看,认真听取了业主、施工、设计、监理单位的汇报,仔细审阅工程资料,同时四大责任主体单位接受专家组的质询、答疑,通过专家组的讨论、商议、综合评价等,验收结论为:在施工过程中遵循“最小干预,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文物本体病害得到根本遏制,施工工艺精湛,工程质量合格,符合设计要求和文物保护的实际需求,同意通过验收。同时也对维修工程的一些细节问题提出了意见和整改措施,下一步业主单位将会同监理单位针对专家组的意见,尽快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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