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679485648/2019-0017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组织部(人社局) | 关 键 词: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12-25 | 发布日期:2019-12-25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下列单位及人员符合河南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民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9〕17号)中资金预支条件,现将申请单位及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5日起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兴瑞汇金国际1号楼822;联系电话:86198668;电子邮箱:jycjc201@126.com。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