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对市人大十五届二次会议B291号建议的回复
尊敬的马运刚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第291号“关于‘郑州市民营医院’与‘三级评审’缓解百姓看病难的建议”已收悉,现就相关建议回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提案切合实际,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对有效缓解人民“看病难”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具有指导意义。郑州市长期以来积极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办医,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社会办医相关政策。2011年出台了《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的意见》(郑政办〔2011〕76号),2013年底被国家发改委确定为第一批支持社会资本办医联系点城市,2018年印发了《郑州市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18〕71号),在科学规划引导、优化准入管理、落实公平待遇、促进多点执业等方面明确诸多优惠政策,为打造优良投资环境,激发社会办医活力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近年来,郑州市卫生健康委按照《河南省医院评审办法(试行)》(豫卫医〔2012〕150号)的相关规定,依据《二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12 版)实施细则》,组织了对新郑市人民医院、河南风湿病医院等民营医院的二级甲等综合医院评审工作。通过等级评审工作,有效促进了民营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的提升及服务能力的加强。
下一步,我委将持续推进二级民营医院的等级评审工作,切实提升二级民营医院的医疗质量和服务能力。同时,在省卫生健康委员会部署下,积极鼓励指导符合条件的三级民营医院创建三级甲等医院。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支持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2019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