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索 引 号:005295557/2019-00012主题分类:组织机构/下设机构/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中牟县教育体育局关 键 词:下设机构
文    号成文日期:2019-12-31发布日期:2019-12-31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管理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工作;拟订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组团参加全市、全省、全国性体育比赛、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学校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负责组织起草体育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有关政策;负责大型体育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体育执法监督工作。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和全民健身工程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和体育竞赛;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和县级体育社会组织的组建等相关工作。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工作发展规划、青少年业余训练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推动全县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建设,指导全县青少年业余训练和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社会各项赛事;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工作和体育运动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的建设;拟订全县业余体育竞赛制度、计划,组织承办上级安排的体育竞赛;负责县运会和全县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指导优秀运动员的训练和体育教练员的培训;组织体育科技研究公关和成果推广。拟订全县全民健身工程发展规划;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对全民健身工程的受赠单位执行国家相关条例情况进行监督;建立和健全公共体育设施安全管理制度;负责体育场地普查等统计工作。制定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工作规划;负责教育系统平安建设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检查、考核和评比;协调指导学校安全生产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消防、防汛、校园欺凌、防震减灾、反恐、反邪教、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协调处置安全突发事件;负责相关行政审批事项的事前服务、日常巡查和事后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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