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索 引 号:00529188X/2020-00040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发布机构:荥阳市民政局关 键 词:机构职能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1-02发布日期:2020-01-02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荥阳市民政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工作政策,组织实施上级部门关于民政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指导全市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
  (二)贯彻落实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 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组织开展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四)指导全市贯彻落实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政策,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指导城乡基层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城乡基层事务公开和民主政治建设。
  (五) 贯彻落实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和地名管理政策;负责全市行政区划变更的调研考察工作;负责开展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我市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婚姻登记工作,贯彻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七)贯彻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推进殡葬改革。
  (八)贯彻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指导残疾人特殊教育和康复工作。
  (九)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社会福利和特困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十)贯彻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一)组织拟订全市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配合上级做好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 做好已取消行政审批事项的服务和监管工作。
  (十四)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与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荥阳市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荥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定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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