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四乱 严管控 守护碧水清流

索 引 号:005254632/2020-00019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发布机构:二七区农委关 键 词:政务,工作信息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1-06发布日期:2020-01-06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清四乱 严管控 守护碧水清流

“清四乱”是推进河长制“有名”到“有实”转变的第一抓手,区农委紧紧盯住“务实”两字,精准发力,全面排查水域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全面抓好各个环节,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使河湖“四乱”现象得到明显遏制。

建立机制,全面推进。成立河道“清四乱”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河一策”保护制度,将河道“清四乱”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注重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形式、多角度开展宣传引导,组织沿线镇、办、村组召开村民会议和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广泛宣传治理“四乱”法律法规,着力提高群众爱河护水意识;在主要河道地段旁边设立公示牌,切实增强群众护河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河道水环境保护氛围。

防治结合,集中整治。定期检查和清理河道区域内的养殖场、建筑物等“四乱”非法行为,避免造成水体污染、消除安全隐患;将水生态环境卫生作为人居环境提升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禁止向水库、河道抛撒杂物、倾倒垃圾、排放污水粪便和其他废弃物,确保环境卫生清洁。

加强巡查,强化监督。对群众举报的违法案件,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与公安、环保等部门建立联合协调机制,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河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违法行为,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震慑态势。

2019年,共发现四乱问题25处,已销号25处,河湖多年积攒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初步修复了河湖生态环境,

实现“污染控、黑臭除、界限清、河湖净”的河湖管护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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