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539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266/2020-00077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教育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建议,提案,建议提案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1-06
  • 发布日期:2020-01-06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539号提案的答复

    陈鹤婷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自2011年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以来,我市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办园方向,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着力构建布局合理、群众满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有力地促进了郑州市学前教育的发展。

    2018年,全市注册幼儿园1651所,在园幼儿39.77万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93%,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在园幼儿总数的比例)为84.4%。通过市政府教育督导达标验收的幼儿园超过1200所,其中河南省示范幼儿园69所,郑州市示范幼儿园183所。

    但是,学前教育仍是我市教育体系中较薄弱的环节,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资源不足,可持续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滞后,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参差不齐。针对不足,今后我们将采取如下措施加快我市普惠性幼儿园建设,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一、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力度,扩充学前教育资源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河南省及郑州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要求,市政府制定了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以上的工作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制定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科学制定幼儿园建设与发展规划。我市将严格按照国家、省两级要求落实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坚持“注重科学规划,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的基本原则,适时调整新建、改扩建幼儿园规划建设项目。努力使大多数适龄儿童都能享受到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二)继续实施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期间(2011—2016年),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455所,新增学位14.5万个,超额完成计划目标。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17—2020年)实施以来,全市新建、改扩建幼儿园77所,学位23340个,2017、2018年幼儿园建设任务均超额完成。根据测算,我市实现2020年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50%的目标,两年内需增加204所12班规模的公办幼儿园。2019年新增100所公办幼儿园目标任务已经分解到位。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健全市、县两级政府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经费以县级财政投入为主,市级财政给予适当奖补。市政府拟将建设奖补由市区每新增1个班补助20万元增加至60万元、县(市)每新增1个班补助10万元增加到40万元,综合普惠性奖补资金由每年4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

    (四)实施城区公办幼儿园发展工程。通过新建、改扩建或盘活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因各种原因停办、闲置的教育资源。财政支持以租赁、购买等方式扩充公办幼儿园,加快建成一批城区公办幼儿园。

    (五)开展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规范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小区配套幼儿园是配置和增加城市学前教育资源的主要渠道,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是解决城镇“入园难”“入园贵”的关键。建立发展改革、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联动管理机制,对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配套幼儿园由政府统筹安排,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六)建立推进机制,强化督导问责。成立郑州市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郑州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鹏担任。成立学前教育工作专班,专班专案破解发展公办幼儿园面临的土地、师资、资金、布局等问题。各县(市、区)成立相应机构,建立联动管理机制,设立工作台帐,建立专人专班,通过周例会、月上报、季公布的方式着力推进。建立学前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公办幼儿园发展目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以及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纳入督导评估和目标考核体系,作为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二、积极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推动我市学前教育普惠发展

    (一)出台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2015年6月初,郑州市出台了《郑州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对扶持对象、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成本核算、收费管理、日常监管、财务审计、奖补政策和退出机制等作出具体规定。目前,各县(市、区)已出台辖区内普惠性幼儿园认定管理办法。

    (二)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计划将综合普惠性奖补资金由每年4000万元提高到1亿元,按照入园率、普惠比、投入比(含财政占比、公办率、新建园情况)三个因素,设立扩大学前教育资源奖补、发展普惠性幼儿园奖补、加快发展加大投入奖补项目,依据县区发展水平给予奖补。积极争取中央、省级学前教育奖补资金,2019年我市向中央、省级部门申请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21095万元,重点用于支持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目前已下达1179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9942万元,省级资金1857万元。

    (三)完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财政奖补政策。对教育部门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按照每生每年不低于200元的标准设立奖补资金,支持其改善办园条件和提高保教质量,奖补资金优先用于教师“五险一金”、工资福利和培训支出;鼓励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积极扩充资源,每新增1个标准班按照市辖区不低于7万、县(市)及以下不低于5万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所需资金由所在县(市、区)财政承担,奖补标准随经济社会发展适时调整。鼓励各地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教研指导、政府购买服务、开展教师培训等方式,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合理、质量合格的普惠性服务。

    感谢您对我们提出的建议,今后我们将更加努力全面推进我市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欢迎继续给予我们监督和支持。                                       

     

    2019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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