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1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索 引 号:680759247/2020-00013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信息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关 键 词:环保验收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1-07发布日期:2020-01-07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2019年1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的公告

一、2019年1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复链接

1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如云路(华夏大道-新港大道)等二条道路工程

郑港环表(2019)65号

2019.12.11

郑州航空港区汇发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

批复链接1

2

河南郑大干细胞库科技有限公司郑大干细胞库建设项目

郑港环表(2019)66号

2019.12.23

河南郑大干细胞库科技有限公司

黄海路与生物科技二街交叉口东北角郑州临空生物医药园19号楼S1-S3层

批复链接2

3

河南正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测实验室项目

郑港环表(2019)67号

2019.12.23

河南正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新港办事处台湾科技园A1-4号楼401

批复链接3

4

中国航油集团河南石油有限公司特种车辆加油站项目

郑港环表(2019)68号

2019.12.26

中国航油集团河南石油有限公司

平安路与机场一路东南角

批复链接4

二、2019年12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体废物)决定

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批复链接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规划市政建设环保局  生态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处

         联系电话(传真):0371—86112289

        通讯地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新港大道与星港路交叉口越发办公区


附件
  • 郑港环表[2019]65号.doc
  • 郑港环表[2019]66号.doc
  • 郑港环表[2019]67号.doc
  • 郑港环表[2019]68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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