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143号提案的答复

  • 索引号:005252370/2020-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建议提案/政协提案
  • 发布机构: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关键词:提案,答复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1-07
  • 发布日期:2020-01-07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0190143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李海霞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公交专用道设置和管理使用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成立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推进工作委员会。2012年10月,郑州市成为全国首批“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工程试点城市。围绕“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创建,我市成立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推进工作委员会。由市长任组长,相关副市长任副组长,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规划局、市工信委、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园林局、市物价局、市法制办公室、市监察局、公交总公司、轨道公司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公交都市”推进工作委员会,推进工作委员会下设综合规划组、基础设施建设组等八个工作组(公交专用道建设属于基础设施建设组职责),发挥政府主导和各职能部门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服务作用,推动“公交都市”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加强城市交通的组织和管理。

    二、编制规划指导公交专用道建设。为推进公交专用道规划建设,编制完成了《郑州市公交专用道建设规划(2015-2017)》、《郑州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公交专用道的设置根据公安部《公交专用道设置标准》,并结合其他城市专用道设置标准,研究设置郑州市公交专用道规划条件为高峰小时断面公交大于60辆/小时,高峰小时公交流量大于3000人次/小时以上,主干道单向2车道以上、快速路单向3车道以上。按照该条件进行现场调研和流量调查,确定了建设305公里的常规公交专用道网络,以及约100公里的快速公交专用道系统,达到了创建“公交都市”要求的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比率达到30%的目标。规划编制过程中,按照“政府主导、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原则,依据程序开展规划编制、论证、公示和报批工作。自公交专用道实施以来,公交路权得到有效保障,公交运行速度有了明显提升,公交吸引力显著增强。2018年12月,交通运输部正式批复郑州市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城市。

    三、优化设置不合理的公交专用道。受现状条件限制,交通局和公安局在实施公交专用道过程中,存在专用道施划不合理的情况,下一步结合“一环十横十纵”21条道路整治提质工程和地铁站点恢复工程进行优化公交专用道设置。

    四、制定地方法规,加强公交专用道管理。2018年10月,我市制定了《郑州市公交专用车道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该暂行办法,我市公交专用道分为全时段和限时段两类,全时段为快速公交专用道,全天24小时不得占用;限时段公交专用道限时时间为07:00-09:00、17:00-19:30。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校车、抢险救援车、公交运营保障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可借用公交专用车道行驶;同时,限时公交专用道允许19座以上大型客车通行,但不得停靠上下乘客。其他车辆均不能在全时段、限制时段内进入公交专用道。

    科学合理设置公交专用道,是贯彻落实公交优先、以人为本的新发展理念,是提高公交运行效率和吸引力,缓解城市交通拥堵的重要举措,下一步将对公交专用道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优化公交专用道设置,完善公交专用道管理办法,较好的满足广大市民群众的美好出行需求。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郑州市交通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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