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放“智汇郑州”第二批高层次人才第一期奖励资金的公示

  • 索引号:553165075/2020-00020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键词:公示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1-10
  • 发布日期:2020-01-1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关于拟发放“智汇郑州”第二批高层次人才第一期奖励资金的公示

    按照《郑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暂行)》(郑政办〔2017〕112号)规定,为激励高层次人才在郑创新创业,经人选认定、信息确认等程序,拟对李德发等77名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发放第一期奖励资金(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放范围

    (一)奖励资金发放范围明确为经认定的以下两类人才:

    (1)郑州市域内用人单位新引进和新培养的增量人才;

    (2)市属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的存量人才。

    (二)以上发放范围不含下列特殊情况:

    (1)第一、二批“1125聚才计划”入选人才及团队成员;

    (2)已离开郑州或不再与引进单位履行工作协议的人才;

    (三)因个人或用人单位原因未进行奖励资金发放信息确认的人才,待信息确认程序完成后再予确定是否发放奖励资金。

    此处存量人才指2017年11月23日前已经在郑工作且已取得相应业绩的人才;增量人才指2017年11月23日(含)政策发布后全职新引进或新培养的人才。

    二、公示要求: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单位和个人均可向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公示人选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对匿名反映一般不予受理。所反映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要坚持实事求是,严禁借机造谣中伤。

    三、公示时间:2020年1月10日至2020年1月16日。

    四、监督电话:0371- 67170238(市人社局专技处)

    67185351(市人社局纪委)

    五、有关问题

    (一)第一期奖励资金发放金额为奖励资金总额的30%。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公示无异议的人选,奖励资金扣缴个人所得税税款后,发放至个人银行卡账户。


       附件:“智汇郑州”第二批高层次人才第一期奖励资金拟发放人选公示名单(77人)。

        

                        


    附件
  • 附件:拟发放人员信息公示名单(77人).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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