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679975/2020-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登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关 键 词: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1-13 | 发布日期:2020-01-13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为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净化百姓就医环境,登封市卫健委于近期对在本机关执业登记的医疗机构进行了梳理,清理中发现,共计26 家医疗机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逾期未校验。依据《行政许可法》之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以上医疗机构予以注销(名单详见附件),特此公告。
如注销单位不服本决定,可于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市人民政府或登封市卫健委提起行政复议,或三个月内向登封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附件:注销医疗机构名单
2020年1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