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5299830/2020-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 |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 | 关 键 词:通知 | |
文 号:龙王办〔2020〕3号 | 成文日期:2020-01-13 | 发布日期:2020-01-13 |
体 裁:通知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办事处各河长,各行政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河湖库巡查制度于2017年度制定,通过近2年多的实施,有效保证了各河长定期巡河、履职尽责,促进了河湖问题早发现快解决。但对照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要求,办事处河长巡河频次还有一定差距,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郑州市河长制工作河湖库巡查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9〕54号)文件精神,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对巡河频次内容予以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河长制工作河湖库巡查制度》即行废止。
2020年1月13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河长制工作河湖库巡查制度
为全面落实《郑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按照郑州市河长制工作河湖库巡查制度工作要求,结合龙王办事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巡查主体。办事处、村两级河长以及巡护员作为巡查主体,定期开展巡查活动。
第二条 巡查频次。各级河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河道巡查,原则上办事处级河长每半月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护员每天不少于一次。
第三条 巡查内容。各级河长、巡护员在巡查中,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区域实际情况,重点对河湖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情况进行全面巡查。
第四条 巡查记录。利用河长巡河通手机APP软件在线巡河,每次成功巡查结束后将巡查情况录入省河湖库巡查电子记录平台;巡查记录由上一级河长负责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
第五条 巡查报告。各级河长对巡查当月的河道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等汇总,形成巡查报告,于次月5日前报办事处河长办汇总至区河长办。
第六条 落实问题整改。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村级河长及巡护员上报的问题和各类举报投诉,办事处总河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行政区责任单位签发整改督办单,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并及时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七条 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村级河长、河湖巡护员要落实周看日巡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巡护员日常巡查情况做好记录,并每月汇总,于次月3日前上报至办事处河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