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河长制工作河湖库巡查制度的通知

索 引 号:005299830/2020-00002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关 键 词:通知
文    号:龙王办〔2020〕3号成文日期:2020-01-13发布日期:2020-01-13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关于修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河长制工作河湖库巡查制度的通知

办事处各河长,各行政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河湖库巡查制度于2017年度制定,通过近2年多的实施,有效保证了各河长定期巡河、履职尽责,促进了河湖问题早发现快解决。但对照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要求,办事处河长巡河频次还有一定差距,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订郑州市河长制工作河湖库巡查制度的通知》(郑政文〔2019〕54号)文件精神,经办事处研究,决定对巡河频次内容予以修订。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河长制工作河湖库巡查制度》即行废止。

 

2020年1月13日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龙王办事处河长制工作河湖库巡查制度

 

为全面落实《郑州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按照郑州市河长制工作河湖库巡查制度工作要求,结合龙王办事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巡查主体。办事处、村两级河长以及巡护员作为巡查主体,定期开展巡查活动。

第二条  巡查频次。各级河长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适时进行河道巡查,原则上办事处级河长每半月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巡护员每天不少于一次。

第三条  巡查内容。各级河长、巡护员在巡查中,根据工作职责,结合区域实际情况,重点对河湖库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等情况进行全面巡查。

第四条  巡查记录。利用河长巡河通手机APP软件在线巡河,每次成功巡查结束后将巡查情况录入省河湖库巡查电子记录平台;巡查记录由上一级河长负责检查,检查结果列入年终考核。

第五条  巡查报告。各级河长对巡查当月的河道基本情况、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投诉举报处理情况等汇总,形成巡查报告,于次月5日前报办事处河长办汇总至区河长办。

第六条  落实问题整改。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村级河长及巡护员上报的问题和各类举报投诉,办事处总河长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行政区责任单位签发整改督办单,明确整改内容和时限,并及时跟踪问效,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第七条  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村级河长、河湖巡护员要落实周看日巡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巡护员日常巡查情况做好记录,并每月汇总,于次月3日前上报至办事处河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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