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772164910/2019-00073 | 主题分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安全生产监管/业务信息/安全生产综合管理 | |
发布机构:中牟县应急管理局 | 关 键 词:双重预防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19-07-30 | 发布日期:2020-01-14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中牟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郑州市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郑政办明电〔2018〕498号)和《郑州市2019年推进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郑安委办〔2019〕20号)、《中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牟县深化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牟政办明电〔2019〕19号)精神,统筹推进全县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建立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职责
(一)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决策部署。
(二)研究确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重大政策措施,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安排部署重要工作事项,推动落实重点工作任务。
(三)汇报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
(四)对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考核。
(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县安委办主任担任,联席会议成员为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领导。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联席会议组织筹备、联络协调等日常工作,督导、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各类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正科级干部刘志勇担任。成员单位组成如下:
各乡镇(街道)、县教体局、县科技工信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城管局、县商务局、县文广旅游局、县卫健委、县应急管理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重点项目办、汽车工业园。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在县安委办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定期、不定期地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
(二)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1次全体会议。因工作需要或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可随时召集会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负责召集,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
(三)联席会议筹备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县应急管理局)负责,会议议题和时间、地点、出席、列席等事项由办公室请示召集人后通知。
(四)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由当次会议召集人同意后,以县安委办名义印发各乡镇(街道)、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
(五)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指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主动研究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
(二)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按时、按要求参加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平时工作中应互通信息、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形成合力。
(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需每月26日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和下月工作计划,遇有重大事项随时报送。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应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年终将各单位承担任务完成情况,通报县绩效办、文明办、平安办,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2019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