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783424837/2015-00008 | 主题分类:组织机构/机构职能/机构职能 |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文化和旅游局 | 关 键 词:职能 |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1-15 | 发布日期:2020-01-15 |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1、承担全区社会文化事业管理职能。
2、协调推动我区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
3、组织群众文化活动,文艺演出,美术展览,文艺创作培训。
4、管理我区的音像制品和新闻出版工作。
5、查处文化市场市场违规行为以及扫黄打非整治活动。
5、研究文化市场发展态势。
6、积极开发我区文化旅游资源,发展旅游产业,做好旅游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