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锺铭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水泥制品项目拟审批公示

索 引 号:416264958/2020-00007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关 键 词:环境保护
文    号成文日期:2020-01-15发布日期:2020-01-15
体    裁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郑州锺铭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水泥制品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20年1月15日-2020年1月17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建设

单位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锺铭实业有限公司

年产20万立方米水泥制品项目

郑州市登封市白坪乡三元村

河南大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8363 m²,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8万元。主要建设:生产车间(生产装置区、成品库)、原料库,总建筑面积2400 m²;主要设备:双卧轴搅拌机1台、皮带输送机3台、计量系统1台、粉料仓2台、磨具成型机2台;生产工艺:原料储运-计量上料-搅拌-挤压成型-养护-成品。

废水: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和生产设备冲洗废水和员工生活污水。车辆冲洗废水经1座10 m3沉淀池收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设备清洗废水经水桶收集后回用于搅拌工序,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作为周边农田施肥,不外排。

废气:项目生产过程中2个筒仓产生的粉尘分别经仓顶1台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上料和搅拌粉尘采用4组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袋式除尘器 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搅拌工序全封闭,确保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及表3标准要求,同时满足《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工业大气污染防治6个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豫环文[2019]84号)相关要求,达标排放;料库全密闭,安装喷雾抑尘设施,厂界内无露天堆放物料;厂区道路地面全硬化,及时进行洒水降尘、清扫,裸露地面植树绿化。

噪声:运营期厂区内噪声源主要为搅拌机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和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人: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行政服务科

联系电话:0371—62856758

通讯地址: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


附件
  • 郑州锺铭实业有限公司年产20万立方米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报批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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