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005303369/2020-00004主题分类:综合政务/通知公告
发布机构: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 键 词:通知公告
文    号:宣政〔2020〕6号成文日期:2020-01-13发布日期:2020-01-16
体    裁:通知生效日期废止日期
登封市宣化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0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各有关单位:

       经镇政府研究,现将《2020年宣化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

 

                                                                                               2020年1月13日

 

宣化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方案

 

202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巩固我镇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已有成果,全面禁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减少环境污染,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和《2020年登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通过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全面提升我镇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水平。

(二)减少环境污染,营造洁美有序、文明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积极查处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四)确保《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贯彻落实,杜绝和减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宣化镇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镇各站办所、镇直站办负责人、各行政村支部书记、供销社、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派出所,程现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米文广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统筹、组织、协调等工作,拟定具体工作计划、重要措施并牵头组织督导落实;组织辖区内派出所、应急管理、村镇规划执法和市场监管等执法力量,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查处烟花爆竹违法违规行为。

三、2020年宣化镇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范围

2020年禁放范围:全镇所有行政区域。

四、职责分工

(一)镇党政办公室:建立和落实镇级网格员履行禁放工作职责的责任;负责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及落实工作;负责组织电视台、报刊、短信平台、新闻媒体等形式做好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组织协调新闻记者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部署、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等跟踪报道,及时与市宣传部门对接,对查处的违禁案例进行曝光。(责任人:杨孟博)

(二)大冶安监所、镇安监办:负责取消全镇所有烟花爆竹销售点,向相关经营商户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组织清查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网点,依法查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负责做好加油站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组织人员在加油站周边加强巡逻,严防加油站周边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责任人:程涛、米文广)

(三)镇派出所:负责对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做好堵源截流工作;对违禁案事件进行查处;参与春节期间的禁放执勤工作。(责任人:程现军)

(四)镇市场监管所:负责做好对申领营业执照的单位和个人禁放宣传及政策解释工作;负责做好沿街门店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及落实工作;广泛组织运用各类电子屏幕、灯箱、广告栏等开展不间断禁放宣传工作;(责任人:张伟峰)

(五)镇社会事务办:指导做好烟花爆竹经营商户信访稳定工作;负责组织社区巡防,做好居民小区禁放宣传工作;并负责对各责任单位的禁放工作成效纳入全年绩效考核成绩。(责任人:燕建平)

(六)镇供销社:禁止设置烟花爆竹销售摊点,禁止向禁放区域内销售和配送烟花爆竹,向相关经营商户做好政策解释工作。(责任人:弋现亭)

(七)镇民政所:监督各类养老、福利机构等场所执行禁放规定,做好丧葬亲属等禁放宣传。配合派出所、镇村镇规划办等部门依法查处婚丧嫁娶活动等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责任人:李振勋)

(八)镇卫生院:负责收集并详细登记医疗机构收治的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受伤害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燃放地点。(责任人:李康宁)

(九)镇村镇规划办:负责做好镇区禁放宣传工作参与禁放执勤,做好沿街单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查处工作;负责镇小区、游园广场、各类街心公园等禁放规定落实和宣传工作;负责督促物业管理经营单位做好服务区域内的禁放宣传、制止、举报、报告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并取证、协助公安机关对违规行为进行查处。(责任人:何跃涛)

(十)镇中心学校、镇文化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全镇各幼儿园、中小学、午托机构教职工、学生等人员开展禁放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做好文物保护单位、酒店的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及落实工作。(责任人:王宏强 申一博)

(十一)镇交管站:负责组织客运、公交、出租车等车辆开展禁放宣传工作;加大对客运场站安全检查,严禁携带烟花爆竹进站。(责任人:孙春见)

(十二)镇林业站:做好林区内的禁放工作。(责任人:许元青)

(十三)各行政村:落实禁放工作属地监管责任,制定村级禁放工作方案,建立和落实村级网格员履行禁放工作职责的责任制;负责做好本村辖区内烟花爆竹经营商户的信访稳定工作。

(十四)电信、移动、联通等通信单位:在宣传动员期间及重大节假日期间,发送公益性广告短信等,做好禁放宣传工作。禁燃区域外,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安全管理相关工作。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教育

1. 制定详细宣传计划。各行政村、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出禁放工作宣传计划,确保辖区内不留死角,同时于2020年1月15日前将宣传横幅、彩页等宣传资料张贴和发放到位。一是在辖区的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企事业单位、居民楼院和物业小区门口等地方悬挂有宣传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横幅、板报、宣传栏、宣传页,横幅各行政村不少于2条,其中王村、蔡沟、岳窑、青石沟村横幅不少于4条,版面各村不少于2块。二是在禁放区域内的每一个居民楼院、物业小区、自然村均要张贴《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三是在居民楼院、物业小区、自然村张贴有《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并在每一个社区开辟一个禁放工作宣传专栏,张贴《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郑州市公安局对群众举报违法犯罪进行奖励的通告》。

2. 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各行政村要积极做好本区域内的禁放宣传工作,即日起要持续不断地进行宣传,积极组织村委会、小区物业等单位,一是充分利用板报、宣传栏、标语、横幅、墙报、灯箱、电子屏、广播电视、短信及微信公众号等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禁放宣传活动;在主要交通路口设立禁放宣传站,充分利用展板展示、发放宣传页、设置咨询台、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进行集中宣传。二是在镇客运车站、超市、银行、路口的LED电子显示屏上连续不断播放禁放宣传口号字幕。三是联通、电信、移动要通过发短信、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主要内容,使全社会形成禁放氛围;对公安机关等查处的严重违反《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曝光。

(二)层层落实责任

各行政村和各责任单位在履行工作责任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分工和监管服务领域,镇政府要与各行政村和各责任单位签订禁放责任书,各行政村和各责任单位要与辖区内重点要害部位、沿街门店、饭店、居民楼院及小区物业签订禁放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辖区单位和小区物业要积极履行禁放职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后,要及时制止、报告、取证,并及时上报公安机关,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堵源截流

一是安监所、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对商业门面进行清查,打击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安全检查和管理,禁止销售烟花爆竹,对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要彻底清查收缴,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二是交警五中队、派出所、镇巡防队要加强我镇主要入口的执勤力量,把发现非法运输、携带烟花爆竹作为重要工作内容,避免和减少烟花爆竹流入禁放区域。

(四)重点时段加强执勤

一是2020年1月17日(腊月二十三)晚上17时至21时, 1月24日(除夕)19时至1月25日(正月初一)凌晨1时,1月25日早上6时至8时、2月8日(正月十五)19时至2月9日凌晨1时为重点控制时间,镇政府要和相关单位一起组织网格人员下沉,并安排辖区巡防队员、治安积极分子等力量,分工包片,定人、定岗、定责,对禁放区大街小巷、居民楼院进行控制,保证每栋居民楼及其他重点部位都有人员值守。二是春节期间派出所、交警五中队、镇巡防队要安排人员增加巡逻力量,延长巡逻时间,加强对社会面的巡逻控制,及时发现、劝阻、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三是村镇规划办要加强对镇区沿街门店及周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查处。

(五)依法严厉打击

派出所、大冶安监所、市场监管所等单位要全面、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严厉打击非法生产、运输、储存、销售和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一是镇派出所要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郑州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进行顶格处罚,起到震慑作用。二是村镇规划办要加强对禁放区域内烟花爆竹流动摊贩和店外经营行为的查处。三是市场监管局要严厉查处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依法吊销违法违规单位的营业执照。四是大冶安监所强化对非法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安全事故的查处。五是各行政村物业要对辖区内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负总责。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村、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从保护人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我镇文明乡镇形象出发,充分认识加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对禁放工作常抓不懈,确保工作实效。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行政村、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重点加强春节期间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齐抓共管。强化对禁放工作宣传、监督、整改、查处各个环节的衔接,加强信息沟通,情况反馈,形成层层负责、部门协作联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三)切实强化宣传教育。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禁放工作督导组,坚持每天对禁放区内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棚架,宣传工作开展迟缓,群众举报频繁、媒体曝光集中、违规燃放突出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违反禁放规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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