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16264958/2020-00012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业务信息/环评公示 |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 | 关 键 词:环境保护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1-17 | 发布日期:2020-01-17 |
体 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行政服务科。公示期为2020年1月17日-2020年1月20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建设 单位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登封市东华镇正康木材加工厂 | 年产70000立方细木工板芯项目 | 郑州市登封市东华镇张寺庄村 | 河南东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投资80万元,租用张寺庄村一组闲置建设用地进行生产,该项目占地1200平方米,主要建设1个生产车间,主要设备为BY114×8热压机流水线6条,叉车1台等,主要工艺为外购木板条—自然晾晒—涂胶—拼压—入库外售,建设规模:年产70000立方细木工板芯(一期年产35000立方细木工板芯、二期年产35000立方细木工板芯) | 废气:本项目一期和二期营运期废气主要有梳齿粉尘、切断粉尘、拌胶粉尘、上胶热压异味以及无组织粉尘。1梳齿粉尘、切断粉尘、拌胶粉尘:一期工程梳齿、切断粉尘和拌胶粉尘:梳齿、切断粉尘经自带收尘管道收集,拌胶粉尘经顶部集气罩收集,由袋式除尘器(共用1套) 15m高排气筒(共用1个)高空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二期工程梳齿、切断粉尘和拌胶粉尘:梳齿粉尘经一期现有设备及集气管道收集、切断粉尘经自带收尘管道收集,拌胶粉尘经一期现有设备及顶部集气罩收集,二期工程完成后,全厂粉尘利用一期现有袋式除尘器(共用1套) 一期现有15m高排气筒(共用1个)高空排放,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的要求。2上胶热压异味:一、二期工程在辊胶机和热压机顶部设置集气罩,废气收集后经1套UV光解装置(一二期共用)处理后,15m排气筒(2#,一、二期共用)高空排放。一期和二期工程无组织粉尘,厂区道路和地面全硬化或绿化,车间全封闭,地面全硬化,安装硬质门,经自身沉降和车间阻隔后,车间无组织排放,经预测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的要求,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本项目一期工程和二期工程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厂内设防渗旱厕,定期清运肥田,无废水外排,对区域水环境影响较小; 噪声:本项目在高噪声设备安装减振基础、车间封闭、安装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四周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生活垃圾垃圾桶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理;除尘收集的粉尘、木屑,一般固废暂存间储存后,定期外售;废大豆胶桶一般固废暂存间储存后,定期交由原厂家回收利用;废导热油由危险废物暂存间暂存后,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对其进行分类集中储存、妥善处置后,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四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62856758(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登封分局行政服务科)
通讯地址:登封市少林大道东段登封市行政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