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58796312/2020-0000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
发布机构:中原常西湖新区管理委员会 | 关 键 词:政务,公报公示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1-19 | 发布日期:2020-01-19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20-01-01 | 废止日期:2020-12-31 |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省、市、区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规定编制而成。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省、市、区各项工作要求,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与互联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主动公开新生成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成立了专门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承担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指导、协调和监督工作。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配备了一名政务专干,形成了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协调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
(二)创新工作机制。根据今年5月份施行的《条例》内容,结合新区实际,及时创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政务公开工作,更加明确了工作职责、要求及办事流程,力促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三)拓展公开载体。管委会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设立了政务公开公示栏,利用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群众宣传相关政策、传达政府声音。让不同层次的群众通过不同渠道获取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2 | 94660元 |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常西湖新区管委会能够及时有效的完成区政府交办的信息公开事项,但工作开展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把握全面公开与保密审核界限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渠道有待进一步畅通;三是由于管委会工作任务繁重,工作人员有限,信息工作的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
一是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业务培训或主动学习其他单位的经验做法等多种方式,加强相关人员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
二是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考核。进一步完善新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办法,强化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完善政府信息发布登记、统计、通报、监督检查等制度。
三是继续抓好信息公开的探索创新。积极适应新形势和政府工作的新要求,在公开各个环节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方法,进一步探索和完善信息公开运行机制。
六、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无。
郑州中原常西湖新区管委会
2020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