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005252362/2020-00144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政府部门
  • 发布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
  • 关键词:政务,公报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1-22
  • 发布日期:2020-01-2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编制本年度郑州市生态环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联系(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中原中路71号,邮编:450000,电话:67189292,电子邮箱:zzshbjbgs@163.com)

    201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生态环境门户网站功能,设置专题专栏对生态环境政策进行引导,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一)强化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开制度。

    结合生态环境工作实际,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及时修订更新《郑州市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指南》并进行公布,对我局受理的依申请公开工作开展督办,对受理、交办、流转、征询、审核、批复、归档等环节进一步规范,避免因答复不规范、超过时间节点等情况发生行政诉讼等情况。同时,加强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通过新闻媒体发布环境空气质量,在微博、微信发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数据和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完善企业环境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加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力度,按照要求对受理的环评报告、行政处罚书做好网上公开。

        (二)突出重点,抓好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

    我局围绕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加大大气、水、土壤等重点领域环境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开展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设置“城市空气指数AQI日报”专栏,利用局门户网站发布全市9个监测站点空气质量新标准 6 项指标监测数据,方便广大网民对空气质量信息的关注和查询。二是设置“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专栏,以月报形式,公开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公布郑州市内10条河流水质排名。三是认真做好生态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深入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开,每月对审批项目进行公示;设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栏,公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处理审核情况,更好的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多措并举,强化生态环境宣传引导工作。

    我局通过开展“郑州环保世纪行”、“环保沙龙”、新闻通气会、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发布生态环境新闻,积极打造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生态环境宣传模式,不断拓展宣传渠道、增强舆论引导能力。一是以“保蓝天碧水净土,建生态美丽郑州”为主题,在全市深入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2019年开展活动共计21次。二是打造“绿色郑州”新媒体宣传平台,“绿色郑州”微博共发信息近3000余条,粉丝近20万余人,处理投诉、咨询200余件(次);“绿色郑州”微信公众号围绕污染防治攻坚重点、热点工作,发布信息880余条,在中国绿色公号周榜中,多次排名“中国政务绿色公号周榜TOP20市县榜”第一名。三是建立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围绕媒体和公众关心的环境违法案件查处、大气有奖举报和大型车整治、水环境污染、土壤处理情况等,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全年召开新闻通气会3次,在国家、省、市级各类报刊、电视台、电台、网站等发表刊登稿件近300余篇(条),充分宣传我市生态环境工作的新进展、新成效,进一步调动了广大群众支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

    4

    5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2

    168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30

    128

    302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15

    205.556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33

    4

    0

    0

    0

    4

    4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1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6

    3

    0

    0

    0

    4

    3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3

    4

    0

    0

    0

    0

    41

    四、结转下一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一是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还需进一步强化,对部分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还不够主动;二是政策解读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形式上还有待进一步丰富拓展;三是信息公开队伍缺乏专业人才,队伍力量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这一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及时听取社会意见;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参与支持,不断创新“绿色郑州”环保微博、微信等新兴公开载体;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增设专兼职人员,积极开展学习和培训活动,进一步提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信息公开工作扎实开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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