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索引号:005252020/2020-0000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市政府部门
  • 发布机构:郑州市信访局
  • 关键词:政务,信息公开,年报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1-22
  • 发布日期:2020-01-22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郑州市信访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 强化领导,统筹部署各项工作

    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机关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负责人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郑州市信访局政务公开及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并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审核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强化梳理,全面公开政府信息

    由局办公室牵头,及时收集、整理各办(所)相关工作信息,经领导小组审核后,由专人负责录入公开。特别是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务信息,力争做到公开及时、件件有回音。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9大类主动公开内容和重点公开内容,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调整、充实和完善。全年主动公开信息0条。  

    (三)强化学习,从严抓实队伍建设

    全年利用标语、宣传栏和会议培训等多种形式宣传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召开政府信息工作人员专题培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切实提升工作队伍专业素质。同时,由办公室牵头,将政务公开知识纳入“微课堂”集中学习,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四)强化监督,严格执行审查制度

    严格执行上级信息公开管理制度和规定,主动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代表和群众的监督评议。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及省、市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我们的工作与《条例》的要求以及群众的需求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仅限于局属各部门职能及工作动态方面,今后在信息公开内容上要加大对群众关心的热、难点问题进行及时公开。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力度不够,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深,下阶段将进一步加大组织对信息工作人员业务进行培训。深化认识、提升本领,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及时上报和更新。三是相关制度不完善,公众了解政府信息主要还是通过宣传资料、电话、口头等方式进行咨询,下一步要认真落实局机关信息公开目标任务,督促局机关各相关部门、全市信访系统切实履行职责,健全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干部职工多通过网络向相关部门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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