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MB1B38617/2020-00009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管城回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关 键 词:工作信息 | |
文 号 | 成文日期:2020-01-28 | 发布日期:2020-01-28 |
体 裁 | 生效日期:2020-01-28 | 废止日期 |
近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发生后,管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为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更好地维护市场秩序,全局人员停止春节假期从1月26日开始全部返回工作岗位,局统一安排部署各相关科室、各所对全区范围内的药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和活畜禽经营店进行清查摸排,开展与疫情有关的口罩等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检查,进行价格政策宣传提醒告诫。
一、加强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督检查。针对网传个别商家蔬菜价格涨价的情况,执法人员深入辖区丹尼斯(人民路店、未来路店)、大润发(陇海路店)、永辉超市、陇海路、凤凰路集贸市场等开展监督检查,重点询问当前各类生活必需品供应情况、库存情况,详细检查进货台账等,共检查大型商超、农贸市场25家。从目前检查情况来看,方便面、消毒液等面制品和洗化用品个别便利店有断货现象,但蔬菜等价格平稳,暂未发现大幅度涨价行为。
二、加强口罩、酒精、消毒液等防疫用品的价格监管工作。以零售药店、中药材市场、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为重点监管对象,全面加强医用口罩、抗肺炎病毒药品、酒精、消毒等防护用品价格监督检查。各所对相关经营者每天不间断检查,对有关价格投诉举报,快速反应查处。截至目前,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260家,在检查中发现有3家零售药店涉嫌有价格违法行为,现已立案查处。
三、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管城区市场监管局向辖区各商场超市、药店下发《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郑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维护防疫用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企业社会责任,明码标价,不得利用疫情大幅提高物品价格。要求所有药品经营者签订并公示守法经营、不哄抬物价的承诺书。截至目前,共发放提醒告诫书620余份,维护市场价格秩序的通告530余份。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是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下一步,管城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保持高压常态措施,为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稳定有序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