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

  • 索引号:MB1532308/2020-00006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1-30
  • 发布日期:2020-01-30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医疗保障局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

    1月30日,市医保局与财政局、卫健委和社保中心四部门联合发文,进一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市社保中心和各县(市)社保分中心对救治定点医院预拨医保资金;二是对郑州市、外地市、外省以及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住院费用的结算问题进行明确;三是明确要及时临时性将卫健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中的药品和诊疗服务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并做好信息系统更新工作;四是对财政补助确诊及疑似患者的住院费用问题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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