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实施门诊特殊病种“长处方”报销政策

  • 索引号:MB1532308/2020-00008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医疗保障局
  • 关键词:综合,政务,工作,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2-05
  • 发布日期:2020-02-0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我市实施门诊特殊病种“长处方”报销政策

    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市的医疗保障工作,减少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取药次数,2月5日,市医保局、人社局和社保中心联合发文决定实施门诊特殊病种“长处方”报销政策。支持各定点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对门诊特殊病种患者,诊治医院医生根据评估结果可按季度为患者开具处方用药量,保障其长期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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