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从严查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通告

  • 索引号:00525312X/2020-00012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公报公示/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郑州市城市管理局
  • 关键词:公示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2-05
  • 发布日期:2020-02-05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从严查处城市管理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全力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依法查处防控期间城市管理方面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从严查处城市管理九个方面违法行为的具体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严查处城市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举办庙会、节日庆典、商业宣传、文化娱乐等各类人员集中的群体性活动。

    二、从严查处占道经营、突店经营行为,特别是贩卖野生动物、活禽等行为。

    三、从严查处户外公共场所散发小广告以及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行为。

    四、从严查处随地吐痰、便溺、乱扔废弃物(动物尸体、废弃口罩)、乱倒垃圾(污水、粪便)等影响公共环境卫生的行为。

    五、从严查处未设置垃圾收集容器、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特别是未设置废弃口罩收集容器、乱投放废弃口罩﹑防护眼镜等医护废弃物的行为。

    六、从严查处城区内饲养家禽家畜(鸡、鸭、鹅、兔、羊、猪等)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违规养犬行为。

    七、从严查处破坏供水、供气、供暖设施的行为。

    八、从严查处危害供水、排水安全的行为。

    九、从严查处未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擅自开工的行为。

    疫情防控期间,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要加大对上述九个方面违法行为的巡查和处置力度,一旦发现将按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严重”等次处理。

    请广大市民群众通过 12319 城管服务热线、“郑州城管”微博、城管微信公众号、各县(市、区、开发区)城管投诉举报电话等渠道向城市管理部门举报违法线索。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020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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