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统办〔2020〕5号
各县(市、区)统计局,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经发局、郑东新区发改统计办、经开区统计局、高新区管委会财政金融局: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处于关键时期,当前,全市仅有部分县(市、区)开展了2019年度的企业研发创新统计年报培训工作,大部分县(市、区)还没有或者仅对部分行业开展了研发创新统计年报培训工作。针对疫情期间不利于人员聚集,不能集中开展研发创新统计培训等特殊情况,为进一步做好研发创新统计培训上报审核等相关工作,有效指导企业填报研发创新统计数据,确保研发创新统计工作平稳有序开展,研发创新统计工作不断,研发创新统计数据质量不降,特提出以下三点要求。
一是及时了解纳入研发创新范围的企业复工情况。要与国家联网直报平台进行核对,掌握本地区纳入研发创新范围企业数量,对纳入研发范围复工的企业要关注企业统计人员到岗情况,并及时与企业统计填报人员取得联系,了解企业复工情况,特别是对上年填报有研发活动的企业要重点监测,做到开工一家联系一家。
二是做好企业研发创新统计年报培训资料的发放工作。为尽量减少企业统计人员聚集以及与企业统计人员的的面对面接触,降低相互感染风险。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可采用微信群、QQ群、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企业研发开发活动电子报表、年报培训ppt课件等培训资料发送给企业填报人员,对没有网络条件的企业要求前往统计部门领取纸质报表。各县(市、区)统计部门应采取多种方式,创新工作方法确保研发统计报表培训工作组织实施到位,做到纳入研发创新统计范围的企业培训资料发放到位。
三是做好年报期间企业填报过程的指导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县(市、区)统计人员要加强与企业研发创新统计报表人员的工作联系和业务沟通,要充分利用电话、微信、QQ等通信方式加强企业填报人员的辅导,要有效借助一套表联网直报平台加强对研发创新统计数据的日常审核和质量监控,遇到问题,及时上报市局。
各县(市、区)统计人员要做到在坚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始终坚守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确保研发创新统计源头数据真实准确,确保按时保质完成疫情防控期间研发创新统计调查工作。
2020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