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人社局成立工作专班有序组织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

  • 索引号:553165075/2020-00073
  •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工作信息/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关键词:工作信息
  • 文号
  • 成文日期:2020-02-14
  • 发布日期:2020-02-14
  • 体裁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郑州市人社局成立工作专班有序组织各类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

    为有序组织和全力推动郑州市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加强对重点企业的用工保障和农民工有序流动,在确保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前提下,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立了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工作专班。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德耀总负责,1名局党组成员、2名副县级领导牵头,6个机关处室、8个局属单位领导任组员,下设综合组、用工保障组、转移就业组、用工招聘组、职业培训组、创贷支持组、宣传组7个小组,设立工作专班办公室,建立工作机制,以高要求、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用工服务保障工作。

    2月13日上午,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工作专班召开第一次会议,李德耀同志对当前我市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工作,重点企业的用工保障、农民工流动的背景和现状进行了说明,对当前的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还研究起草了人社系统为全市复产复工企业用工保障服务的措施。


    郑州市人社局制定人力资源服务企业

    复工复产实施方案

    为贯彻执行中央、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有序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复工复产,郑州市人社局制定了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实施方案,切实做到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不误”。

    一是严格落实各项规定。根据郑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告(第10号)有关规定和《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郑办网〔2020〕17号)有关精神,市人社局多次同服务业主管部门市发改委沟通协调,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最终确定于2月24日起,全市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符合条件并经审核批准后可复工复产。

    二是严格执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复工复产的基本条件、审核程序、启动复工复产、到复工复产后加强日常防控及事中事后监管等各个重点环节,制定严密细致措施,落实属地责任,统筹抓好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复工生产。

    三是做实做细防控措施。防控机制到位。成立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的疫情防控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企业内部以及企业与属地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报送机制。员工排查到位。复工复产企业必须接入全市疫情防控信息化系统,做好员工排查登记和管控工作。对到过或来自省外疫情重点地区和省内重点疫情地区的人员应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14天,省内其他地市返郑的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7天。防控方案可行。要求企业按照《河南省企业单位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切实可行有效。防疫物资齐备。根据员工数量和防控需求,企业要购置、配备测温设备和保障至少2周使用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等防护用品及物资,建立防疫物资库存和使用台账,满足企业疫情防控需求。防疫设施完善。办公场所、生活区域实施封闭式管理,按要求对重点区域(中央空调、电梯间、楼梯间、厕所)和设施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企业员工就餐实行分餐制,避免集中就餐。

    四是科学制定应急预案。要求各人力资源服务企业切实履行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制定应急处置预案,明确专人负责并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一旦企业出现疫情, 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停工停产,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处置并及时上报情况,同时做好人员防控,场所管理防控,设施设备防控等,并坚持每日报送用工情况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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